起诉公司被告信息需要填写公司名称,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手机号码。如果不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和手机号码也可以不写。但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地,统一社会信息代码必须要填写。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后填写。
1、法律分析:起诉公司,应当符合起诉条件,并且应当具备相关证据。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4、(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5、(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6、(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7、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8、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9、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0、(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11、(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12、(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13、(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个人和组织均有权提起诉讼或成为被告。
2.个人之间的纠纷中,起诉方通常是个人。
3.企业间的商业纠纷,通常由公司作为起诉方。
4.公司与个人间的纠纷,起诉方可以是公司或个人。
5.起诉由原告的律师代表提出,并以原告的名义进行。
6.被告可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并提出反诉或抗辩。
1、可以与法院联系将错误的诉讼状换回。如果已经立案的,尚未向被告送达的,应该及时与承办法官和立案庭联系,如果不能换回来的,可以在开庭时首先说明诉状笔误,予以更正,如果对方同意继续审理的,可对诉讼不会有影响;如果对方不同意的,那就只能撤诉后再行起诉了。在诉讼中对被告的更换系原告的诉讼权利。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中并没有禁止原告主动更换被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根据诉权理论,原告主动申请更换被告的请求,应当属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具有处分权性质的诉讼权利。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则,是更换当事人的法理依据,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过程始终的、普遍适用的原则。无论从便于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讼累角度出发,还是从便于法院及时审结案件,提高审判效率出发,在审理中发现被告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法院都应当及时告知原告,对当事人主动申请更换被告的,法院应予允许。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和审理的基础,通过起诉状可以使法院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为公正、合理地解决纠纷打下基础。
2、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法律分析:不可以。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必须要有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否则法院无法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4、(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5、(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6、(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7、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8、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