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强制执行账户冻结分两种情况:
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
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但有很大影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账户后,如果对方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在6个月内执行。
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如果法院执行立案6个月,还没才去强制执行措施,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不会冻结所有的银行卡。.但是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就会冻结名下其他的银行卡。被强制执行不一定会冻结所有的银行卡,一般根据执行申请人的具体请求进行查封。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实际偿还能力来给制定透支份额,当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冻结你的银行卡。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就是说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储户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多的部分冻结掉。一种是司法冻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银行卡。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是有权冻结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
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但有很大影响。
1、强制执行终本,即执行程序结束,并不代表案件结束。在强制执行终本后,法院仍然会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除非在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才解冻。
2、需要注意的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代表案件就结束了,而是可以一直继续执行,直至全部执行完毕。在终本之后,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会继续冻结,尤其涉及到长期持续扣工资的情况下。
被强制执行是不一定会冻结所有的银行卡的。一般会根据执行申请人的具体请求进行查封。冻结属于财产保全的一种措施。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但是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是不得超过一年的。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一般来说,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通常是冻结执行标的。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部分账户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则只会冻结相应价值的债务。相反,如果该名下所有的账户的存款不可以全额还清,甚至无法全额还清,则可能会被完全冻结。
除此之外,如果被执行人被强制执行后,新开的银行账户也是会被冻结的。因为银行是实名登记,名下的资产都是可以查到的。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在判决、裁定规定的法律时间范围内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或者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不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限期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委托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异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必须在15日之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在执行结束后,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执行结果以信函形式回复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受委托之日起15日之内不执行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提请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责令受委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